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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8月24日,新豪集團執行董事黃健平先生,以香港物業管理聯會會長身份, 應邀出席消防處《消防條例》修訂會議,再次與消防處黃嘉榮副處長及其團隊進行深化討論。
會上,黃健平會長代表聯會表示支持「共築安全社區」,肯定消防處「樓宇應急先鋒」計劃的成效,並重申物管業界作為社區安全的重要一環,一直積極配合消防處的社區聯動網絡,致力將防火資源及應急知識帶入全港各區樓宇。黃會長期望政府、業界、法團及住戶繼續攜手合作,共同提升社區整體應急能力,構建更安全的居住環境。
就「最終決策責任人」方面,黃會長指出物管公司作為前線管理者,日常履行巡查、保養及演習等職責,與法團保持緊密協作;惟涉及重大資本投資的消防決策,最終決定權在於法團。本會期望在法例修訂過程中,能與處方繼續深入探討權責分界的釐清,並研究加入適當的免責考量,讓已盡力履行職責的前線從業員獲得合理保障。
黃會長表示, 將持續與消防處保持溝通,適時反映業界面對的實際困難,確保修訂後的法例既能有效提升樓宇安全,亦能兼顧業界的實務運作。
會上,黃健平會長代表聯會表示支持「共築安全社區」,肯定消防處「樓宇應急先鋒」計劃的成效,並重申物管業界作為社區安全的重要一環,一直積極配合消防處的社區聯動網絡,致力將防火資源及應急知識帶入全港各區樓宇。黃會長期望政府、業界、法團及住戶繼續攜手合作,共同提升社區整體應急能力,構建更安全的居住環境。
就「最終決策責任人」方面,黃會長指出物管公司作為前線管理者,日常履行巡查、保養及演習等職責,與法團保持緊密協作;惟涉及重大資本投資的消防決策,最終決定權在於法團。本會期望在法例修訂過程中,能與處方繼續深入探討權責分界的釐清,並研究加入適當的免責考量,讓已盡力履行職責的前線從業員獲得合理保障。
黃會長表示, 將持續與消防處保持溝通,適時反映業界面對的實際困難,確保修訂後的法例既能有效提升樓宇安全,亦能兼顧業界的實務運作。